6.5 浅埋暗挖 6.5.1 按工程结构、水文地质、周围环境情况选择施工方案。 6.5.2 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做好加固土层和降排水等开挖施工准备。 6.5.3 开挖前的土层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超前小导管加固土层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宜采用顺直,长度3~4m,直径40—50mm的钢管; 2)沿拱部轮廓线外侧设置,间距、孔位、孔深、孔径符合设计要求; 3)小导管的后端应支承在已设置的钢格栅上,其前端应嵌固在土层中,前后两排小导管的重叠长度不应小于1m; 4)小导管外插角不应大于15°; 2 超前小导管加固的浆液应依据土层类型,通过试验选定; 3 水玻璃、改性水玻璃浆液与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应取样进行注浆效果检查,未达要求时,应调整浆液或调整小导管间距; 2)砂层中注浆宜定量控制,注浆量应经渗透试验确定; 3)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.15~0.3MPa之间,最大不得超过0.5MPa,每孔稳压时间不得小于2min; 4)注浆应有序,自一端起跳孔顺序注浆,并观察有无串孔现象,发生串孔时应封闭相邻孔; 5)注浆后,根据浆液类型及其加固试验效果,确定土层开挖时间;通常4~8h后方可开挖; 4 钢筋锚杆加固土层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稳定洞体时采用的锚杆类型、锚杆间距、锚杆长度及排列方式,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; 2)锚杆孔距允许偏差:普通锚杆±100mm;预应力锚杆±200mm 3)灌浆锚杆孔内应砂浆饱满,砂浆配比及强度符合设计要求; 4)锚杆安装经验收合格后,应及时填写记录; 5)锚杆试验要求:同批每100根为一组,每组3根,同批试件抗拔力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锚固力值。 6.5.4 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宜用激光准直仪控制中线和隧道断面仪控制外轮廓线; 2 按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方式,内径小于3m的管道,宜用正台阶法或全断面开挖; 3 每开挖一榀钢拱架的间距,应及时支护、喷锚、闭合,严禁超挖; 4 土层变化较大时,应及时控制开挖长度;在稳定性较差的地层中.应采用保留核心土的开挖方法,核心土的长度不宜小于2.5m; 5 在稳定性差的地层中停止开挖,或停止作业时间较长时,应及时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面; 6 相向开挖的两个开挖面相距约2倍管(隧)径时,应停止一个开挖面作业,进行封闭;由另一开挖面作贯通开挖。 6.5.5 初期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,且宜采用湿喷方式; 2 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,且变形缝间距不宜大于15m; 3 支护钢格栅、钢架以及钢筋网的加工、安装符合设计要求;运输、堆放应采取防止变形措施:安装前应除锈,并抽样试拼装,合格后方可使用; 4 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: 1)钢格栅、钢架及钢筋网安装检查合格; 2)埋设控制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标志; 3)检查管道开挖断面尺寸,清除松动的浮石、土块和杂物; 4)作业区的通风、照明设置符合规定; 5)做好排、降水;疏干地层的积、渗水; 5 喷射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; 2)细骨料应采用中砂或粗砂,细度模数宜大于2.5,含水率宜控制在5%~7%;采用防粘料的喷射机时,砂的含水率宜为7%~10%; 3)粗骨料应采用卵石或碎石,粒径不宜大于15mm; 4)骨料级配应符合表6.5.5规定; 5)应使用非碱活性骨料;使用碱活性骨料时,混凝土的总含碱量不应大于3kg/m3; 6)速凝剂质量合格且用前应进行试验.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,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; 7)拌合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; 8)应控制水灰比; 6 干拌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水泥与砂石质量比宜为1:4.0~1:4.5,砂率宜取45%~55%;速凝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; 2)原材料按重量计,其称量允许偏差:水泥和速凝剂均为±2%,砂和石均为±3%; 3)混合料应搅拌均匀,随用随拌;掺有速凝剂的干拌混合料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; 7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工作面平整、光滑、无干斑或流淌滑坠现象;喷射作业分段、分层进行,喷射顺序由下而上; 2)喷射混凝土时,喷头应保持垂直于工作面,喷头距工作面不宜大于1m; 3)采取措施减少喷射混凝土回弹损失; 4)一次喷射混凝土的厚度:侧壁宜为60~100mm,拱部宜为50~60mm;分层喷射时,应在前一层喷混凝土终凝后进行; 5)钢格栅、钢架、钢筋网的喷射混凝土保护层不应小于20mm; 6)应在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进行养护,时间不小于14d;冬期不得用水养护;混凝土强度低于6MPa时不得受冻; 7)冬期作业区环境温度不低于5℃;混合料及水进入喷射机口温度不低于5℃; 8 喷射混凝土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输送能力和输送距离应满足施工要求; 2)应满足喷射机工作风压及耗风量的要求; 3)输送管应能承受0.8MPa以上压力,并有良好的耐磨性能; 4)应保证供水系统喷头处水压不低于0,15~0.20MPa; 5)应及时检查、清理、维护机械设备系统,使设备处于良好状况; 9 操作人员应穿着安全防护衣具: 10 初期衬砌应尽早闭合,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,应及时进行背后注浆,以防止土体扰动造成土层沉降; 11 大断面分部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。 6.5.6 施工监控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临控量测包括下列主要项目: 1)开挖面土质和支护状态的观察; 2)拱顶、地表下沉值; 3)拱脚的水平收敛值。 2 测点应紧跟工作面,离工作面距离不宜大于2m,且宜在工作面开挖以后24h测得初始值。 3 量测频率应根据监测数据变化趋势等具体情况确定和调整;量测数据应及时绘制成时态曲线,并注明当时管(隧)道施工情况以分析测点变形规律。 4 临控量测信息及时反馈,指导施工。 6.5.7 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应在初期支护基本稳定,且衬砌检查合格后进行; 2 防水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,排水管道工程宜采用柔性防水层; 3 清理混凝土表面,剔除尖、突部位,并用水泥砂浆压实、找平,防水层铺设基面凹凸高差不应大于50mm,基面阴阳角应处理成圆角或钝角,圆弧半径不宜小于50mm; 4 初期衬砌表面塑料类衬垫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衬垫材料应直顺,用垫圈固定,钉牢在基面上;固定衬垫的垫圈,应与防水卷材同材质,并焊接牢固; 2)衬垫固定时宜交错布置,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;固定钉距防水卷材外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.5m: 3)衬垫材料搭接宽度不宜小于500mm; 5 防水卷材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牢固地固定在初期衬砌面上;采用软塑料类防水卷材时,宜采用热焊固定在垫圈上; 2)采用专用热合机焊接;双焊缝搭接,焊缝应均匀连续,焊缝的宽度不应小于10mm; 3)宜环向铺设,环向与纵向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; 4)相邻两幅防水卷材的接缝应错开布置,并错开结构转角处,且错开距离不宜小于600mm; 5)焊缝不得有漏焊、假焊、焊焦、焊穿等现象;焊缝应经充气试验,合格条件为:气压0.15MPa,经3min其下降值不大于20%。 6.5.8 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在防水层验收合格后,结构变形基本稳定的条件下施作; 2 采取措施保护防水层完好; 3 伸缩缝应根据设计设置,并与初期支护变形缝位置重合;止水带安装应在两侧加设支撑筋.并固定牢固,浇筑混凝土时不得有移动位置、卷边、跑灰等现象; 4 模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模板和支架的强度、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设计要求,使用前应经过检查,重复使用时应经修整; 2)模板支架预留沉落量为:0~30mm: 3)模板接缝拼接严密,不得漏浆; 4)变形缝端头模板处的填缝中心应与初期支护变形缝位置重合,端头模板支没应垂直、牢固; 5 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应按施工方案划分浇筑部位; 2)灌筑前,应对设立模板的外形尺寸、中线、标高、各种顶埋件等进行隐蔽工程检查,并填写记录;检查合格后,方可进行灌筑; 3)应从下向上浇筑,各部位应对称浇筑振捣密实,且振捣器不得触及防水层; 4)应采取措施做好施工缝处理; 6 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: 1)坍落度为60~200mm; 2)碎石级配,骨料最大粒径≤25mm; 3)减水型、缓凝型外加剂,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;掺加防水剂、微膨胀剂时应以动态运转试验控制掺量; 4)骨料的含碱量控制符合本规范第6.5.5条的规定; 7 拆模时间应根据结构断面形式及混凝土达到的强度确定:矩形断面,侧墙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%;顶板应达到100%。